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推动我校学生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期完成,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培正团〔2024〕9号)相关规定,校团委将组织开展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2024学年学生科研立项项目(详见培正团〔2023〕58号文)。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计划的实施情况;阶段性研究进展情况和中期成果;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
(一)立项负责人组织填写《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二)学校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将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专家组对所有项目进行书面或者现场答辩,并对所检查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或适当核减项目资助经费:
1.中期评估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立项规定的相关进程完成同期主要任务和指标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并未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3.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或提供的中期检查资料、数据不真实;
5.专家认为立项的条件已不存在或课题已无开展必要。
(二)各项目团队须在2024年3月27日前完成“百千万工程”突击队小程序注册和信息上传。
(三)未按时进行中期检查的学生科研项目(指导教师、团队成员)不能参与优秀学生科研项目(指导教师、团队成员)评选。
(四)相关表格请自行到校团委官网办事指南常用表格处(http://tw.peizheng.edu.cn/cat.php?id=28)下载,不随文下发。所有表格需双面打印,并在左侧进行装订,于2024年4月14日17:00之前交至校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612室)
联 系 人:黄 都、梁泳娴(学生)
联系电话:020-86710010、18475141248
工作邮箱:gdpzxytwxskjb3_0@126.com
共青团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