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 年度优秀集体与个人的通知》(培正团发〔2020〕8号)要求,通过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和校级组织推荐,经校团委审议,择优确定了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6日至5月10日。如对候选个人和集体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校团委组织部实名反馈,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曾 营、李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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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