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学生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式发展,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校团委决定举办首届校园法治文化节(以下简称“文化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大学生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大学生不仅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推动者,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者、参与者。各级团学组织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优化校园法治环境,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校园依法治理工作。
文化节期间,将在全校范围内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结合现代大学生的特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应用微博、微信、影评、H5页面等新媒体形式,最大范围地传递法治文化,使法律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氛围,以此推动高校普法教育和法治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活动主题
法律人生,法治青春
三、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5日至6月15日
四、组织机构
设立文化节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612室),负责文化节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罗 斌 邓 惠 阮 霖
主 任:刘远辉 黄海峰
副主任:曾 营 李柳华
成 员:周 瑜 史 茹 陈 橹 刘树晓 孙清柳
金石榴 刘洪波 谢俊芳 丁小琴 苏 登
陈一墅 张童鑫 林明蔚 马炤康 余伟钧
梁雪梅 苏荣强 李坤媚 林杨楠 刘钰婷
刘钰婷 程 源 何静贤
主 办:校团委、学生处、法学系
五、活动内容
具体活动内容详见附件1。
六、活动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4月)
1.承办单位制定各项活动实施方案、经费预算。
2.承办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报名工作,并及时向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全面实施阶段(4~6月)
各活动项目按照日程安排全面推进开展,活动项目应于6月15日前结束。活动开展情况由各承办单位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校内宣传栏等多渠道进行宣传。
(三)表彰总结阶段(6月中旬)
各活动项目根据活动的实际需要可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或单项奖(奖项设置需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组委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文化节的优秀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团学组织要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协同落实此次文化节的各项活动,确保活动主题突出,取得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校园法治文化节的主题,结合大学生兴趣爱好特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增强工作力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要突出时代性、法治性和创新性,要注意挖掘活动的法治内涵,善于用新颖的、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广大学生参与,注重挖掘学生的潜能,发挥学生的专长,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为同学增长知识,锻炼能力,展示才华提供广阔的平台。
(二)要做好活动总结,加强信息报送。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及时收集情况,统计数字,总结推广文化节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形式。各承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文化节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升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责任到人,逐项实施,积极广泛地进行活动宣传,确保活动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陈一墅、林明蔚;
联系电话:020-86710042;
电子邮箱:gdpzxytw@126.com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首届校园法治教育文化节活动信息表
2.广东培正学院首届校园法治教育文化节活动项目评价表
共青团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