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2日下午15:00在2411举行了“论法律方法和法学方法”讲座,由我系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力宇教授主讲。
在讲座正式开始前,刘远辉主任为我们介绍朱力宇教授。在介绍完朱教授后讲座正式开始。
本次讲座朱力宇教授给我们重点讲解了以下几点内容:
(1)什么是法律方法
第一、绝大部分学者将法律方法看成是法律人员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解决和分析法律问题所采用的方法和技术的总称。
例如,有学者认为:“狭义地说,法律方法就是获得解决法律问题的正确结论的方法;广义地说,法律方法则包括法律思维、法律技术、法庭设置、法律程序设计等。其中,法律思维是法律方法的核心。”
第二、有少数学者将法律方法指称法律职业者从事其职业活动所使用的方法。它包括立法的方法(如法律移植的方法、法律的社会调查方法、法律的整理和编纂方法)、 司法的方法(如法律推理方法、法律解释方法、法庭调查方法和法庭辩论方法)以及从事法律研究与教育的方法,及法学方法。
第三、法律方法大致相当于法学方法。例如,有学者又提出: “法律方法是指对法律进行系统的理论思考的方法。”
(2)什么是法学方法
1.哲学的方法
确切地说,是哲学方法在法学中的运用,实际上担负着解决法律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的双重任务。在中国,哲学方法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
2.价值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3.实证分析方法
实证分析方法的主要特点就是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命题。
(3)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的区别
第一、适用领域不同
第二、研究对象不同
第三、解决的任务和实现的目的不同
第四、包含的方法种类不同。
本次朱力宇教授主讲的讲座让我们受益匪浅,在此,感谢朱教授为我们讲解“论法律方法和法学方法”的相关知识,深入理论知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