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学生团体:
为规范和加强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经费适用范围及各类费用适用比例,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广东培正学院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主要对第五章资金管理部分予以修改,现予印发,原《广东培正学院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自发文下发之日起作废。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7年12月修订)
共青团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