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校团委物资的管理,规范物资申请和发放的程序,使之管理有序,责任明确,节俭节约。物资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校团委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一)申请数量规定
为了清楚物资具体用途,避免浪费,对于物资申请数量在申请表上附上物资详细用途明细(有名单的需要打印附件)和各种物资的规格和规格对应的属性(校级,院系)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和盖章方能生效。
1、培正特色笔记本:原则为每个活动不超过20本,具体视情况而定(需附上用途明细);
2、活动用水:除校内大型活动外,其余学生活动仅提供邀请的嘉宾饮用水,工作人员或选手一律不计入申请用水的数量;
3、聘书(含内页)和荣誉证书(无外壳):发放的数量针对具体活动进行发放(需附上用途详细明细)。
注意:申请单随意涂改等不符合物资管理规定,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间规定
1、 各单位需将物资申请表交到活动中心612办公室处,交表时间与物资领取统一为每周三,周四中午12:15-13:30点(届时有工作人员值班,如无工作人员不可交表)
2、 申请表经由办公室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物资。
注:如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联系校团委办公室物资管理人员
(温淑琼:18319635693 涂志芳:15818871021 )
如需临时领取,请到602找曾营老师说明情况。
(三)领取规定
1、领取物资前填好物资领取登记表
2、要求字迹工整,活动内容详细,统一以黑色签字笔为准。(不确定时可用铅笔代描)
3、申请表需先由指导老师通过并签名再到学活612申请。签名人员为物资领取人员,不得代签,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责任。
第二条、校团委物资申请和发放流程
1、统计好活动所需申请数量
2、自行在所在单位的秘书部领取或自行打印物资申请表,详细填写好相关信息
3、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及指导老师签字,并盖上所在单位的内部章(椭圆状)
4、于校团委办公室值班时间提交申请表至学生活动中心612
5、按规定值班时间上交申请表,经由办公室审核检查通过后可现场发放物资,物资发放后校团委办公室仍有权利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
第三条、校团委物资申请若发现虚报、浪费等情况,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将会严格追究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自公布日起生效。
共青年团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